为大力推动质量强区战略,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安政〔2012〕30号)和《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政办[2010]17号),现就做好2018年度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2018年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评审范围是: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企业和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5日至9月5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应符合下列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安阳市文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的证照和同意申报证明文件)。
(二)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树立以质取胜、质量第一、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理念,制定并实施科学先进的中长期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质量提升计划,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
(三)管理体系与人员要求:
1、工业企业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认证的有效性(食品企业应通过ISO22000或HACCP认证,药品、汽车及零部件等行业企业须通过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因素的还须通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积极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与其批准业务相适应的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企业近3年内所承建的工程获得过省优以上工程;
3、农业组织须是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立并严格实施农业标准体系或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服务类组织须建立实施服务标准体系或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各类申报组织均须具有卓越绩效自评师3名以上。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五)品牌优势突出,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与社会声誉。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省名牌产品、省以上服务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与省优质工程、国家与省农业或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国家出口免验资格、卓越绩效示范单位等荣誉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六)应分别取得市级国税、地税、环保、安监、发改委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三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4、近三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近三年内参加区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近三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三、评审标准
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见附件),向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申报。
2、受理。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秘书处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单位,由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区长质量奖证书、奖牌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区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申报书》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wfqzf.anyang.gov.cn)发布,申报组织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也可到区质监局索取。
3、联系方式:
安阳市文峰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峰区分局。
地址:人民大道19号 邮编:455000
联系人:杨志刚 魏东
联系电话:2982802、2982770
附件: 申 报 书.doc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