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文峰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23
  发文字号 文政办〔2017〕34号 发布日期 2017-05-23 16:56:42
  标题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峰区城市河道日常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峰区城市河道日常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文书科  信息时间 2017-05-23 16:56:42  信息分享

     为加强辖区茶店坡沟、婴儿沟、邱家沟、聂村沟城市河道日常保洁,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根据我区河道实际情况,制定文峰区城市河道日常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一、河道巡查及日常保洁范围

    茶店坡沟中华路办事处范围从三沟汇流处至一体化示范区边界长约2.56公里,聂村沟中华路办事处范围从嘉和花园至三沟汇流处明渠段长约0.48公里,邱家沟中华路办事处范围从文峰大道至三沟汇流处长约0.2公里;婴儿沟东关办事处范围从东风路至平原路明渠渠段长约1.45公里;邱家沟永明路办事处范围从永明路至朝阳路至文峰大道明渠段长约1.8公里。

二、保洁质量标准

河道口岸以内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道无杂草、无漂浮物、无障碍物、岸坡无垃圾。

    三、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适当分级”的原则,确定全区河道保洁各责任单位及责任范围,具体明确如下:

    1.中华路办事处:负责茶店坡沟及辖区聂村沟、邱家沟明渠段日常保洁。

    2.东关办事处:负责辖区婴儿沟明渠段日常保洁。

    3.永明路办事处:负责辖区邱家沟明渠段日常保洁。

    4.区农林水牧局:负责对河道日常保洁开展监督检查;负责测算河道日常保洁所需工作经费并申请列入预算,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及时申请和下拨经费。

    四、保洁单位条件及确定方式

    各责任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由劳务公司开展日常保洁,或自行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承担河道保洁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定期巡查,河道保洁要求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污染严重时要随查、随清、随净。

    2.为避免对河道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河道保洁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等应装至垃圾清运车,及时清运,就近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处理,不得在岸边随意堆放。

    3.上游辖区禁止将本辖区段河道的垃圾、漂浮物顺水漂流至下游辖区。

    4.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建筑垃圾及非法向河道内排放废弃物液体。

    5.发现有破坏河道及堤防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区水利部门。

    六、保洁工作经费

    根据辖区河道长度及考虑日常保洁工作量,每年日常保洁费用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4.8万元,东关街道办事处4.8万元,永明路街道办事处4.8万元。该经费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每半年拨付一次。日常保洁所需工具及运输车辆等由保洁单位或责任单位自行配备,经费不足部分由辖区办事处自筹解决。

    七、监督检查

    区农林水牧局定期不定期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

1.凡发现有垃圾、漂浮物堆积面积超过3平方米的一处一次扣200元,并督促辖区办事处立即整改。

2.凡有市长(区长)热线及媒体曝光或上级监督检查通报河道存在有垃圾、漂浮物等情况的,一次扣200元,并督促辖区办事处立即整改。

3.辖区办事处要加强对河道日常保洁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因辖区办事处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造成河道污染,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停止拨付保洁经费。

    八、安全生产

    河道保洁单位或辖区办事处自行组织的保洁队伍要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助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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