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文峰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9-20 | |
发文字号 | 文政文〔2017〕132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20 15:21:34 | |
标题 |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2018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 主题分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文件精神,促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村民人居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经济发展速度,按照安阳市总体规划和《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打好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进程,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相结合,本着“以人为本、依据政策、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到实处,促使社会事业和经济建设健康、有序、顺利发展。
二、政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安政〔2014〕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4〕82号)、《安阳市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2013〕22号)以及《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三、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依照“三统”(即:“统筹资源、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的原则,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建先行、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四、实施范围
对大营、聂村(北起文峰大道,南至德隆街,东起曙光路、彩虹路,西至东工路)进行整体改造。
五、安置区位置及规模
安置房建设项目位置位于中华路片区,位置位于德隆街两侧,明福街以北,文明大道以南,京港澳高速以西,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318亩,其中居住用地面积约为556.5亩。总投资约56亿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7万平方米,包括住宅81.2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安置房共计约6770套。
六、实施计划
1.2018年元月正式启动安置房建设,分步实施(第一步先建教育配套设施包括幼儿园、小学),确保建设成为高标准小区,并同时完善配套基础建设。
2.完善医疗设施配套(建设社区医疗服务站)。
3.商贸综合体建设(包括建设地下负一层商业综合体)。
4.保障村民在就业。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区政府成立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政策,协调处理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重大问题,负责棚户区改造的项目申报、摸底调查、拆迁征收、安置建设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宣传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解读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方案,使棚户区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由、支持和配合。
(三)依法公平公正。广泛征求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